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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入岩深度规范要求

2019-11-07 2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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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入岩深度规范要求:

      (1).第一节孔圈护壁应比下面的护壁厚100-150mm,并应高出现场地面200-250mm,上下护壁间的搭接长度不得少于50mm。

  (2).为保证护壁砼的整体性,视护壁土质情况,须用φ8钢筋均匀布置作拉结筋,以免脱节下沉,如设计有护壁大样图,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3).浇灌护壁砼时,用敲击模板及用竹和木棒插实方法,不得在桩孔水淹没模板的情况下灌注砼。根据土质情况,尽量使用速凝剂,尽快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发现护壁有蜂窝、漏水现象,及时加以堵塞和导流,防止孔外水通过护壁流入孔内,保证护壁砼强度及安全。

  (4).护壁砼的内模拆除,根据气温等情况而定,一般可在24小时以后进行,使砼有一定强度,以能挡土。

  (5).当第一节护壁砼拆模后,即把轴线位置标定在护壁上,并用水准仪把相对水平标高画记在第一圈护壁内,作为控制桩孔位置和垂直度及确定桩的深度和桩顶标高的依据。

  (6).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所挖孔的地质情况,并要勤检查,注意土层的变化,当遇到流沙、大量地下水等影响挖土安全时,要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7).如遇流动性淤泥或流沙时,孔壁应采用钢护筒施工。对较易塌方施工段要即挖,即校对,即验收,即灌注护壁砼,要保证砼密实度,避免渗漏。

  (8).对少量流沙的桩位,先将附近无流沙的桩孔先挖深,使其起集水井作用,集水井应选在地下水流的上方,用水泵抽水时,将桩孔和附近的地下水位降至井底下,使井底部免除水淹状态下施工。

  (9).由于大量抽出地下水而影响场地临近原有建(构)筑物,造成基础、地台下沉时,要立即在抽水井孔附近设立灌水点或利用已开挖但未完成的桩位灌水,以保持水压平衡,土的稳定。

  (10).发现流沙层,应减少每节护壁高度,可用30-50CM,砼应加速凝剂,加快凝固速度。

  (11).处理流沙的桩基,力争在枯水期将流沙桩位处理完毕,以免在雨季期地下水位上升,动水压力大而增加施工困难。

  (12).桩端入岩,手风钻难于作业时,可采用无声破碎方法进行。若用炸药小爆破形式,要订出爆破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孔内爆破时,现场其它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严格按爆破规定进行操作。

  (13).做桩端放大脚(扩脚)时,应及时通知建设、设计单位和质监部门对孔底岩样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要求后,才进行扩底工作。终孔时,必须清理好护壁污泥和桩底的残渣杂物浮土,清除积水,经监检同意验收,并办理好签认手续。应迅速组织浇灌桩心砼,以免浸泡使土层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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